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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历史向脑洞】如果达芬奇生活在当代(我真的是粉)

胡子浓密,长卷发在脑后梳成骚气逼人的man bun,街拍出镜率超高,因为英俊的长相和衣服架子身材揽了一大票女粉。他最经典的造型是穿一件长度及膝的浅粉色风衣,讲真,就那个颜色,几个街区之外都能嗅到他散发出来的甜奶油味儿的风骚气息。他自称"反时尚",竭力宣传"less is more""自然揍是美""我每天就随便穿穿"的理念....道理我都懂然而...您随便穿穿就穿成了时尚先锋啊巨巨...
跟后生讲起道理来像鲁迅先生跟老妈子的合体,发推语气像老干部内容像愤怒青年。
他的艺术作品个人风格十分鲜明,但绝不是现代艺术那种"黑板上钉一排钉子拍卖成交价就立马几百万"的套路,说什么呢,人家是乐意抠细节的写实派。严重拖延症(你们意大利人呀..),未完成的作品两只手数不过来,而且超喜欢搞(zuo)试(da)验(si),弄个壁画把底稿点着这种事儿难道不是很正常吗,这时雇主们只要捧着脸抚着小心脏高唱哈利路亚就行,毕竟在他们眼里,大师不愧是大师,套路就是与众不同,这一烧立马就搞出历史的沧桑感来了,沧桑好啊,去他娘的现代艺术。
他的工作室什么都设计,从服装到舞台,从捞意面的笊篱到灭世武器,他自己要心情好了还会借个婚礼策划的活儿,上次他在唐·斯福扎侄女的婚礼上弄出了个让人瞠目结舌的太阳系,跟天花板底下疯狂闪烁的手机闪光灯相得益彰。事后老路德维克对他说:"虽好我不是西西里人,这也不是我女儿的婚礼,不过,孩子,这太出色了,我想你现在提出任何要求我都不会拒绝的。"
于是他就得到了三具尸体,路德维克用关系从合法渠道弄来的,质量相当不错。他大学读的其实是医学系(虽然他物理也不错),但一段时间后辍学了。如果运气好,你可以在人体标本博物馆里见到拿着本子画素描的他。

有人补充吗;p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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